借尸还魂是一条成语,是比喻已经消亡或没落了的势力或思想等,借托别的名义重新出现。作为讨债后法,它是借助看似无用的东西发挥作用,从而追回欠款。
借尸还魂兵法古已有之,它的古文解语是:“有用者,不可借;不能用才,求借。
借尸还魂讨债兵法就是指把某些看似无力还债的债务人的企业,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要求其破产的办法,通过破产清偿得到欠款。
使用借尸还魂讨债法,通过破产获得清偿应注意以下情况。
一、破产法中规定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一般是指:
(1)债务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;
(2)债权人已要求清偿;
(3)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。
二、关于破产案件的管辖及申请手续
三、关于债权的申报和债权人会议
上海讨债公司认为,借尸还魂讨债兵法其精要之处在于借助某些看似毫无办法的办法(如破产清偿债务)来达到追回欠债的目的。